醫療器械產業是關乎生命健康的新興產業,其衍生出來的商貿行業也發展迅猛。近期,某地醫療器械商貿行業的稅收專項整治情況顯示,該行業存在較多涉稅問題,應引起重視。
醫療器械商貿行業的稅收問題
筆者對某地醫療器械商貿行業的稅收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梳理發現,該行業涉稅問題主要包括:一是在注冊登記方面,信息明顯異常。部分不法分子集中時間、集中地點注冊多家公司,僅某鄉鎮就注冊了1500余戶。無注冊地址或者有注冊地址卻無相應企業的情形大量存在,同時很多企業登記的法定代表人未參與經營管理,均為掛名。
二是在涉稅管理方面,賬務核算不健全,稅法意識淡薄。所查企業均未建立賬簿,在開展業務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而銷售金額已遠超500萬元,轉一般納稅人資格比較滯后。部分納稅人超限、超額領用發票,發票開具也不規范。如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每月最高可領用10萬元版的增值稅普通發票500份,開具項目除醫療器械外,還有水泥、鋼筋、床上用品、辦公用品等。
三是從整個產業鏈來看,上游生產企業轉移收入、少繳稅款現象比較普遍。國家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規模有明確要求,企業多為一般納稅人,應按13%稅率(現行)納稅。部分不法生產企業為少繳稅款,隱瞞銷售收入,將收入轉移至下游的商貿企業,按3%的征收率納稅。
醫療器械商貿行業的經營模式
筆者對醫療器械商貿企業進行了翔實的模式分析。首先,該行業的業務主體可分為業務供給層、業務經銷層、業務代辦層、業務需求層4個層級。其中,業務經銷層為關鍵環節,處主導地位。業務洽談、貨物購銷、發票開具、資金收付和利益分配均受其控制。
第一層級是業務供給層,是擁有醫療機構所需器械及器材類真實貨物的生產企業或貿易公司。第二層級是業務經銷層,多為個人,且層層代銷,由業務經銷員組成。第三層級是業務代辦層,是擁有醫用器械等經銷資質的貿易公司。第四層是業務需求層,即需要采購醫用器械等貨物的醫療機構,多為醫院,遍及全國各地。
其次,該行業的業務流程可分為三個環節。其中,第一環節,業務需求層提出購買貨物的需求,醫用器械及器材采取招標方式,醫用易耗品則不需。業務經銷層一方面與業務需求層積極溝通商洽,另一方面與業務代辦層聯系,以業務代辦層具有醫用經銷資質的公司名義參與投標或商洽購銷。第二環節,業務經銷層業務中標或與業務需求層達成購銷意向后,業務經銷層一是以業務代辦層的名義與業務需求層簽訂購銷合同;二是找業務供給層購買貨物并提供給業務需求層;三是找業務代辦層讓其憑招(投)標公告及購銷合同向業務需求層開具發票。第三環節,業務需求層根據購銷合同將貨款轉至業務代辦層公司賬戶,再層層轉回至業務供給層;業務經銷層向業務代辦層支付相關稅收,業務代辦層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繳庫。
最后,該行業存在的風險隱患。其中,源頭企業(業務供給層)存在少繳稅款隱患,可能存在虛開情形;醫療器械商貿企業(業務代辦層)存在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款隱患;業務經銷層存在少繳個人所得稅的隱患;醫療器械商貿企業(業務代辦層)的主管稅務機關存在較大執法風險;易造成商業賄賂,形成灰色產業鏈。
加強行業稅收監管
筆者建議,一是落實“實名制”,加強實質性管理。該行業普遍存在法定代表人與實際負責人不一致的情形,法定代表人僅為空掛,對企業經營運作完全不知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嚴格落實“實名制”制度,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必須親自前來稅務機關進行信息采集,稅務人員應當進行稅收宣講,告知其涉稅的權利和義務。
二是責令建賬,加強財務核算。該行業多數未建立賬簿,財務核算極不健全,而主管稅務機關對其采取的是查賬征收方式,稅收執法風險較大。建議主管稅務機關責令企業建立賬簿,準確進行財務核算。
三是嚴控票種核定,加強發票管理。該行業存在諸多超限、超額領用發票,超經營范圍開具發票,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后仍按3%開具發票,僅有銷售合同卻無購進合同等情形,建議主管稅務機關嚴格把控票種核定關,可責令企業按月提供銷售合同、購進合同、領用發票等備查,減少虛開發票行為發生。
四是嚴格執行政策,加強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該行業普遍存在未及時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情形。在日常管理時,如企業應稅銷售額超過標準卻未按規定時限辦理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嚴格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3號)的規定,及時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五是橫向對比分析,排查應繳未繳風險。該行業普遍存在僅按3%繳納增值稅,未繳或少繳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等情形。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及時了解企業所涉各稅種的繳納情況,指導并督促企業及時申報繳納各項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