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電凝后,血管顏色先從紫紅變白,然后變成褐黃色;管壁仍保持一定的柔韌性。
⑵ 血管皺縮,血管直徑明顯變小,約為原血管直徑的一半;血管電凝的長度為其直徑的2-4倍。
⑶ 電凝完畢時,鑷尖與血管壁不發生粘連。
⑷ 一般的外力如牽拉、吸引或血壓、顱壓升高等作用,不致引起出血。
電凝過度:
⑴ 血管顏色由褐黃變為焦黑,管壁硬而脆。
⑵ 血管劇烈皺縮,直徑不及原來的1/3。
⑶ 鑷尖與管壁可能發生粘連。
⑷ 經不起外力的輕微影響,易斷裂出血.
電凝不足:
⑴ 血管顏色由紫紅僅變為白色。
⑵ 血管皺縮很少,血管直徑未明顯變小或變小后旋即又擴大;或血管電凝的長度不夠。
⑶ 經不起外力的輕微影響而再次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