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電凝鑷的規定:
(1)采用高硬度金屬材料制成,無變形、無腐蝕;鑷子尖端接觸面應高度光滑。
(2)鑷尖寬度較常用為0. 9和0.6mm兩種。
(3)鉗子總長度分別為16 cm和19 cm,產鉗深度為22 cm。
(4)尖端最常用的形狀是直的;有時,尖端需要以直角向下和向上彎曲。
(5)除鉗尖外,其余部分均絕緣。
2、對電凝輸出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電凝止血輸出為1-4(負載為1000時相當于6-22w),電凝止血輸出為2-3(相當于12-17w)。
3、電凝血管是否完善的術中觀察標準。
(1)在電凝聚之后,首先將血管的顏色從紫色變為白色,然后變成褐色黃色;管壁仍然保持一定的靈活性。
(2)血管直徑明顯變小,約為原血管直徑的一半;電凝長度為原血管直徑的2-4倍。
(3)當凝固完成時,在尖端和容器壁之間不發生粘附。
(4)一般外力如牽引、抽吸或高血壓、顱內壓升高,均不會引起弓頭出血。
4、電凝過度:
(1)血管的顏色由褐色變為黑色,血管壁堅硬、脆。
(4)外力影響小,易破裂出血.
(3)鉗尖與管壁之間可能有粘著性。
(1)血管的顏色僅從紅色變為白色。
(2)血管收縮小,血管直徑不明顯變小或變小后立即擴張,或電凝血管長度不夠。
(3)再出血,外力作用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