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頻電刀的安全要求及必要的安全保障體系(三)
(十七)切、凝啟動時,應有清晰的聲光提示,以提醒操作者注意。
(十九)電刀在任何設定下均可長時間開路啟動,并可多次短路而不影響機器的性能和安全。
(二十)電源復通或啟動復通時,任何設定下的輸出不得增大20%以上。防止過大功率突然加到患者身上。
(二十一)額定負載下的輸出應與設定位置對應,功率偏差應≤20%。不同負載下的全功率和半功率曲線與規(guī)定值偏差也應≤20%。
(二十二)手控開關的工作電壓應≤12V;腳踏開關的工作電壓應≤24V。
(二十三)輸出回路應串入不小于5000pF的高壓電容。輸出電極(對)直流阻抗應遠大于2MΩ,以防低頻輸出。
(二十四)機器內(nèi)部應進行防潮處理,機殼應能防止液體(翻倒時)浸入機內(nèi)。保證儀器的絕緣和隔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