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頻電刀本身必須具有十分完善而可靠的安全保障體系,這是保證病員和醫護人員安全的最基本的條件。因此,高頻電刀在出廠前應逐臺逐項甚至多次重復進行嚴格測試和檢查。用戶也應建立適當的經常性的檢測手段,以確保電刀的各項安全指標始終保持在國際電工學會和1995年5月發布的我國有關高頻電刀的標準(即IEC601-2-2,GB9706.4和GB9706.1)規定范圍內。
(八)高頻電刀的輸出功率應盡可能穩定。在電源電壓波動和負載變化時,輸出功率仍應在規定范圍內。否則,手術時,不是切、凝效果不佳,就是焦粘組織,甚至嚴重灼傷病員。
(九)高頻電刀的輸出波形一定要穩定,其基波應是相對純凈的正弦波。否則,易引起輸出功率不穩、增大高頻漏電流或產生低頻工作電流。
(十九)電刀在任何設定下均可長時間開路啟動
高頻電刀的購買安全保障體系
高頻電刀的安全要求及必要的安全保障體系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項:
(一)輸出必須完全懸浮,即高頻電刀的高頻高壓輸出部分對機殼(大地)和電源(市電)應嚴格隔離。各輸出端口(電極)對地和電源,不僅絕緣電阻要很大(>100MΩ),而且在接上應用部分之后,對地分布電容要足夠小(<100pF),還得經受得起約6000V交流試驗電壓的考驗。高頻電刀輸出一旦懸浮不良,高、低頻漏電流將迅速增大,易于發生灼傷甚至危及生命。為此,高頻電刀還應具有防漏防潮性能。否則,一旦受潮必然影響電刀輸出的懸浮程度。
(二)電刀的金屬機殼應可靠接地,即電源的地線應真正接大地,且與機器接地點之間的連接電阻應小于0.2Ω(連電源電纜接地線在內),以防機殼和保護接地點懸空而帶電,增加電擊危險和機內對外界的高頻輻射。
(三)電網電源與機殼(接地線)之間必須能承受1500V耐壓。機殼對地漏電流應低于0.1mA,以保證市電(低頻)與機殼隔離良好,防止電擊。
(四)低頻電流十分有害,過大的低頻漏電流將對病員產生嚴重刺激甚至致人死命。
(五)高頻漏電流必須低于150mA。高頻漏電流是指電刀兩輸出電極對地的輻射電流,對手術毫無作用而可造成病員的灼傷和環境污染。
(六)高頻電刀的主載頻率(基波)應在0.3~5MHz之間。不得過低也不得過高(全懸浮式電刀一般在0.4~0.8MHz之間)。過低,會產生低頻刺激;過高,則高頻輻射嚴重。
(七)在任何情況下,高頻電刀的輸出功率均不得超過400W。過大的功率會對病員造成損傷。
(十)電刀的手柄及連接電纜外表對電極的耐壓應能承受3000V(交流有效值)和2倍高頻電刀開路輸出電壓試驗。否則,有可能因漏電而灼傷操作者和(或)病員。
(十一)一個控制動作應只能啟動電刀的一只手術電極。否則,不用的刀頭誤動作將引起與其接觸的操作者或病員意外灼傷。有些老式電刀,一個控制動作可同時啟動一只以上手術電極(刀頭)輸出。在這種情況下,應特別注意:不用的刀頭不要接入機器。若已接入,應置于絕緣容器中。千萬不要隨手亂放。
(十二)手控開關和腳踏開關最好為密封型。這樣,可防止水、血或消毒液進入開關而使電刀誤動作灼傷有關人員。
(十三)極板面積應足夠大,最好是粘貼式的。保證從病員肌體返回機器的電流在人體與極板接觸處的密度盡可能低(<0.02A/cm2=。
(十四)中性電極(極板)斷線或阻抗過大時,儀器應具有聲光報警和切斷輸出的功能。防止斷點或大阻抗點產生功耗引起灼傷或著火。
(十五)輸出功率應隨設定值的增加而增加,隨設定值的下降而下降。防止調節設定時產生不希望的功率變化而造成危險。
(十六)切、凝同時啟動時,應禁止功率輸出或者只輸出功率較小的模式(如凝)。防止誤操作引起過大的功率加到患者身上。
(十七)切、凝啟動時,應有清晰的聲光提示,以提醒操作者注意。
(十八)高頻電刀在心臟外科使用中,會經常碰到使用除顫器的情況。CF型電刀應用部分應能承受2kV除顫電壓沖擊。